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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leyu乐鱼全站官网    发布时间:2024-08-27 14:42:19

  答:燃气是气体燃料的总称,它能燃烧而放出热量,供城市居民和工业公司使用。目前云南省利用较多的燃气是天然气(管道燃气)和液化石油气(瓶装气)。

  答:天然气是一种一次性不可再生的矿物能源,是存在于地下岩石储集层中以甲烷为主体的混合气体的统称,其主要成分为甲烷。与其他能源燃料相比较,天然气具有经济、便捷、安全、清洁、环保等主要优点。充分燃烧后的产物是水和二氧化碳,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2)工业燃料。以天然气代替煤,用于工厂采暖,生产用锅炉以及热电厂燃气轮机锅炉;

  (3)天然气发电。通过处理天然气以后,然后安装天然气发电机组来提供电能。

  (5)天然气化工工业。天然气是制造氮肥的最佳原料,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污染少等特点。天然气占氮肥生产原料的比重,世界平均为80%左右;

  (6)城市燃气事业。特别是居民生活用燃料,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环保意识的增强,大部分城市对天然气的需求明显增加。

  (7)压缩天然气汽车。以天然气代替汽车用油,具有价格低、污染少、安全等优点。

  答:燃气安全是指燃气在生产、储存、输配、使用等过程中,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技术方法,确保燃气系统安全可靠,有很大效果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燃气安全主要涉及到燃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更新,燃气使用的安全教育,燃气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等方面。

  (1)人身安全:燃气泄漏可能会引起火灾、爆炸或中毒,威胁人们的生命和健康。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商业环境中,燃气安全都是保护居民和工作人员的重要因素。

  (2)财产安全:燃气泄漏在不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在室内或室外积聚,一旦遇到明火、电火花或其他点火源,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导致非常严重的破坏和伤害。

  (3)环境安全:燃气泄漏还可能对环境能够造成损害,尤其是温室气体的释放会对大气质量和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产生影响。

  答:燃气设备必须定时进行维护和检修。燃气经营企业会组织对居民用户每年至少入户安检1次,对非居民用户每半年至少安检1次。检修人员通过对燃气管道、用气设施及安全附件进行全方位检查,确保用户的用气安全。如燃气公司到户不遇则用户可主动联系燃气公司预约时间进行上门安全检查。

  答:入户抄表和安全检查是燃气公司提供的两项免费服务,同时管道燃气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定期的安全检查更是用户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若用户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入户抄表、安全检查或逾期支付燃气费用且经催收后在合理的付款期内仍拒绝付款的,燃气公司可收取滞纳金直至单方面中止供气。

  答:连续3个月(含)以上不使用燃气的用户需携带有效证件到燃气公司办理暂停用气手续,如不办理,燃气公司有权采取停气措施。

  答:在停用期间,用户应做好燃气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燃气公司在接到用户恢复供气申请后,会派专门人员上门对燃气设施进行全方位检查,确定安全后,才会为用户恢复供气。

  答:燃气公司会定期派员工到用户家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用户在使用管道气中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燃气公司的安检员会当场向用户指出,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于需更换老化胶管、拆除搭接于管线的电线等用户自己能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用户应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尽快整改,以免发生安事故;如属于需燃气公司配合用户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可拨打燃气公司服务电话,由公司派人上门协助整改。

  7.发现用户存在违章用气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且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答:供应气企业应告知用户违章用气会造成的危害,提供整改方法,做出整改要求;燃气用户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且拒不整改的,燃气公司会对该用户采取暂时停止供气等保障安全的措施,并报告燃气管理部门。燃气用户整改后申请恢复用气的,燃气公司会在48小时内对整改情况做核查,对已达到整改要求的用户恢复供气。

  答:天然气表具、阀门等燃气设施是不允许包裹密闭的,避免封存泄漏燃气造成燃气事故,若确因装修要安设在橱柜内,一定要注意将橱柜门设计为百叶窗式保持通风透气,同时留出一定的维修间距便于故障维修。

  答:钢制燃气管道在空气中易发生锈蚀,导致管道泄漏,常采用防腐漆隔绝空气保护管道,检查时应关注管道漆面是否完好,尤其是焊口处漆面是不是真的存在起皮现象,在检查中如嗅到燃气的味道应立即关闭阀门,并开窗通风,通知燃气公司上门检修。PE(塑料)燃气管道不会锈蚀,但会因阳光照射发生紫外老化,急剧减少常规使用的寿命,仅能用作埋地敷设,检查时需注意是否有架空敷设现象。

  答:检查燃气阀门、开关是不是可以正常启闭,阀门是否能关严(是否发生阀门内漏),可通过启闭阀门做试验,若关闭阀门后仍有气体通过,则应及时维修、更换。

  答:判断燃气计量器具状态是不是正常,需检查计量器具外观是否完好,使用时是否能正常计量,接口处是否发生泄漏,使用膜式燃气表的用户应检查燃气表是否超期使用(使用年数的限制为10年),使用流量计的非居民用户检查流量计是否按时完成检定。

  答:检查报警器是否工作正常,需检查报警器电源是否接通,安装的地方是不是合理(使用天然气的用户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否安装在在用气点、管道接头的上方),检查时可用打火机对可燃气体探头释放适量气体检查报警系统是否会声光报警,切断阀是否能正常联动关闭。

  答:检查燃烧器具有没有合格证,正常燃烧时火焰是否呈浅蓝色,内焰轮廓清晰,火焰燃烧有力,灶具是否具熄火保护功能,可使灶具点火后关闭灶前阀两分钟再适度开启灶前阀检查灶具燃烧器是否仍有气体通过,如有则该灶具不具备熄火保护功能。

  答:燃气管道不可穿越客厅、卧室、卫生间敷设,且穿越密闭空间时,需采用套管保护,套管内的管道需是整根缝钢管,套管内不可有接口。

  答:阀门、燃气表、灶具与天然气管道的接头处;连接灶具、热水器的胶管两端接头处;阀门、气表和燃气具本身;管道生锈穿孔,软管因老化出现裂纹或破损等处。可通过嗅觉或使用肥皂水检查是不是存在泄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1)配置的燃气设备必须购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产品。使用时要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

  (2)燃气灶具连接软管不可超过2米,要定期检查和更换。经常检查软管是否老化、松动,发现软管老化松动应立即更换。燃气胶管建议更换为不锈钢波纹管,不锈钢波纹管建议使用8年后更换。

  (4)安装燃气设施要委托具有专业资质或燃气供用单位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厨房构造、拆除、迁改和覆盖天然气设施。

  (5)灶具等燃气设施出现故障,请勿自行拆卸,应该及时联系燃气公司,由燃气公司派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6)使用燃气的房间,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避免发生不完全燃烧导致人员中毒及燃气泄漏聚积产生危险。

  (7)燃气管道、设备的安装应委托专业单位实施,并符合国家的安全技术规定。

  (8)燃具、用气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及时更新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器具。

  (10)不得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同时也不得将电线缠绕在燃气管道上。

  答:居民用户厨房及使用燃气热水器的房间应随时保持通风状态,商业用户使用燃气的场所自然通风面积应达到用气场所面积的1/10,如未达到则需安装独立的强制排风系并与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联动,注意排风系统需独立设置,不可与排烟系统、新风系统共用同一管道

  答:燃气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关闭设备前阀门,居民用户外出长时间不在家应关闭表前阀门,商业用户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关闭燃气使用场所总阀。

  答:禁止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即燃烧后尾气直接向房间内排放的热水器),强排式热水器排烟管道必须经独立排气管排向户外。

  答:燃气热水器需安装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不可在通风不良的密闭空间内使用,尤其不允许安装再浴室内。

  答: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规定:燃具从售出当日起,燃气灶具的报废年限为8年;人工煤气热水器报废年限为6年、液化石油气及天然气热水器的报废年限为8年。超过报废年限后的产品往往存在安全隐患。

  答:不能通用,灶具是根据燃气性质设计的,天然气与液石油气燃气性质不同,其灶具设计也不同,两者不可通用。

  中毒、窒息:不通风的天然泄漏和燃烧可能导致室内氧化碳、一氧化碳或燃气浓度过高、氧含量过低,从而导致缺氧窒息或中毒。

  燃烧、火灾:天然气管道破损造成泄漏,户内通风条件好,未达到爆炸条件,遇见火源从而发生火灾。

  答: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本身是无毒的,但燃气在密闭空间内大量泄漏后会致使空间内氧含量不足,导致窒息;天然气燃烧需要消耗氧气,当在密闭的空间内燃烧时会逐渐耗尽空间内氧气,同时因氧气含量下降燃气不完全燃烧会产生有毒的一氧化碳,导致空间内的人员中毒。

  答:爆炸的原理主要是物质发生极迅速的化学或物理变化过程,在变化过程中迅速放出巨大的热量,并生成大量气体,使气体的压强瞬间急剧增大,导致爆炸。对于可燃气体而言,爆炸有三大要素:可燃气体在一定空间处于爆炸极限内、一定量的氧气、点火源。

  答:可燃气体渗混空气遇明火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称爆炸极限。当可燃气体的含量减少到不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含量,称为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而当可燃气体的含量一直增加到不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含量,称为爆炸上限。

  答:爆炸的三大要素中缺失任何一项即不会发生燃气爆炸,大气中富含氧气,一般来说氧含量较难控制,不会用避免发生燃气爆炸的措施。天然气的爆炸极限是体积分数的5%-15%,避免发生爆炸即需要控制燃气达到爆炸极限内,最根本的控制措施是控制燃气泄漏,如泄漏,人能通过嗅觉或泄漏报警设备感知,天然气加臭量在爆炸极限下线%时人嗅觉能察觉。对已发生泄漏的则需避免燃气浓度突破爆炸下限,可采取切断燃气供应、通风等方式实现。如空间内燃气已发生大量泄漏,则需要采取控制点火源的形式避免发生燃气爆炸,使用开关、接打电话及静电产生的电火花都能构成燃气爆炸的点火源。

  答:常温常压下燃气本身是无色无味气体,燃气公司在生产燃气时会使用具有特殊气味的加臭剂对燃气加臭,使其泄漏时易于识别。在检查中也可采用喷淋肥皂水的方式进行检漏,将肥皂水喷淋到燃气设施上,如有气泡产生则说明存在泄漏。禁止使用明火检漏。

  (4)管线防腐漆层脱落未及时补刷,金属与空气长期接触或与水及腐蚀性物质接触导致管线腐蚀;

  (1)购买选用合格的燃气灶、胶管、气瓶、调压阀等使用带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

  (2)不擅自改动、改装燃气管线、灶具等设施,更换气瓶要与管线连接牢靠,并检查是否漏气;

  (3)不包裹燃气表、热水器等燃气设施及附属管道,不在燃气设施上捆绑、悬挂物品;

  (4)使用燃气的房间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做饭、烧水时要有人照看,避免汤水沸溢造成火灭漏气;

  (5)每次使用完灶具后,应将钢瓶和燃具开关关闭,每次在使用前必须确认燃具开关处在“关闭”状态,才可以通气点火;

  (6)使用金属波纹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使用时间不得超过8年、无老化破损的情况;

  (7)使用瓶装燃气时严禁倒灌、倒残液;严禁将钢瓶置于阳光下长时间暴晒;严禁用火、热水等手段加热钢瓶;

  (8)严禁超期使用燃气灶、热水器。燃具的安全使用年限从出售日起为8年。燃气器具超期使用后,燃烧工况差,易损耗燃气,燃烧不充分产生一氧化碳、发生事故;

  (9)做好日常查漏工作,重点检查胶管与灶具、钢瓶连接处,常用方法是涂抹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检查。

  (4)不在室内逗留,不在室内使用电线)立即转移到室外安全处拨打燃气公司报警电线)如发现有人窒息或中毒,应立即将其移至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解开中毒者的领扣,让其呼吸通畅并拨打急救电线.如何正确使用燃气设备?

  (1)使用燃气灶时,先点火,后开灶具开关,停用时先关气阀后熄火。注意保持空气流通,应保周围良好的通风状态;

  (2)使用燃气灶时要有人看管,防止汤水沸溢熄灭火焰,使气体漏出引发危险。注意炉灶旁边不要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等;

  4)发现燃气泄漏时要立刻关阀,迅速打开门窗,加强通风,室内禁止一切火种、禁止开关任何电源和打电话以免产生电火花引燃燃气;

  5)长期外出应关闭室内燃气总阀,并保持室内通风。检查时不要使用明火进行照明检漏;(6

  5)在维修时,不得尝试自行修理或更换部件,以造成更严重的故障或伤害。12.用户自身如何进行燃气安全检查?

  (1)检查燃气管道是不是真的存在被压扁、老化、接口松动被尖利物品或老鼠咬坏等情况。如果发现这些问题,应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

  (2)检查燃气表读数是否有变化,特别是末尾三位数。长时间静置状态下,如果燃气表读数有变化,说明燃气管道或设施可能存在漏气情况;

  答:在工商业用户及居民小区内,均有中压及其庭院燃气管道通过,小区架空管不能悬挂重物;用户在庭院内需要进行基建等施工时,为确保管道安全,应向燃气公司咨询管道走向,由燃气公司安排人员上门做好配合服务工作。14.如何保护户内燃气管道?

  (2)把燃气表、调压器等燃气设施用塑料包装袋包裹,严防泥水侵蚀,严禁用硬物乱敲乱撞;

  (5)装修时严禁不要私自改动燃气设施,如果确需改动时,应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

  (6)请不得随意拆除燃气管道上的固定管卡,以免造成燃气管道的松脱,引发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7

  答:根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规定:燃具连接软管不应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0m且不应有接头。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喉箍)固定,使用橡胶软管连接时不得使用三通。16.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可以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答:城市燃气的管道、设施安装,都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设计、安装、检验后才投入使用的,以确保用设施的严密性及使用的安全性。用户如果私自移动管线、设施的安装位置,其严密性、安全性和耐用性都可能无法保障所以,用户的用气环境改变或者需要对天然气设施进行移改都必须向燃气公司提出移改申请,为了用户的安全,用户不得擅自移改天然气设施及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用气性质。

  答:首先关闭燃气阀门,转移至安全的地方后,拨打燃气公司客服电话:提供事故具体地点、泄漏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人员伤亡情况等相关信息。2.燃气泄漏事故现场如何灭火?

  答:燃气管网因抢修或建设新管线,可能会造成部分工商业用户及住宅小区暂停供气,通常燃气公司会提前发布气通知,此时用户应将家中所有燃气用具的阀门关闭好。管道气恢复供应后,户内燃气管道中有时会混入少量的空气,此时点燃燃烧器具可能需要多打几次火(每次点火不成功应立即关闭燃烧器具开关,并间隔30秒)。如果打几次火还不能点燃,可与燃气公司联系,确定原因

  ;可沿地面漂流到远处,易引起燃烧爆炸。3.液化石油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范围为多少?答:液化石油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范围1.5%—9.5%。在通风不良的空间内极小的点火源就能引发爆炸。二、用气环境安全1.

  答:餐饮场所厨房内不可以同时使用2种以上的燃料,不能在厨房内既使用液化石油气,又使用其他的燃料,如醇基燃料、二甲醚、天然气等。4.

  420kg时或者采用瓶组强制气化的,气瓶间应设置在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m的独立单层建筑。存放气瓶的房间严禁有明火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5.液化石油气钢瓶与灶具的距离为多少米?答:用气场所放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采用单瓶形式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与燃气燃烧器具的距离应保持1m以上2m以下的安全距离。6.

  2.2m,要求地面无暖气沟、排水管、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7.餐饮企业可以使用50kg“

  50kg“气液双相”气瓶液相阀带转换接头的,一律清除,并对其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管理,依法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三、液化气设备安全1.燃气燃烧器具不合格的类型有哪些?答:燃气燃烧器具不合格的有以下6种类型:

  2.燃气调压器不合格的类型有哪些?答:燃气调压器不合格的类型有以下4种类型:

  (4)调压器阀体泄漏。3.用户使用的燃气软管有哪些要求?答:根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

  6.1.7条规定: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燃具连接软管不应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0m

  答: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设计使用年限是8年。5.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可以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30cm,安装报警器的使用介质需与液化石油气相匹配,介质必须是液化石油气或丙烷,严禁甲烷,报警器探测范围半径小于3.5m(约40㎡的房间内不低于

  7.燃气报警器是否工作正常?答:检查报警器电源是否接通,安装位置是否合理,是否在用气点、管道接头的上方,检查时可用打火机对可燃体探头释放适量气体检查报警系统是否会声光报警,切断阀是否能正常联动关闭。8.燃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答: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规定:燃具从售出当日起,燃气灶具的报废年限为8年;人工煤气热水器报废年限为

  年、液化石油气及天然气热水器的报废年限为8年。超过报废年限后的产品往往存在安全隐患。

  1.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答: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必须先检查、后使用、检查无泄漏后才能使用液化气;使用过程中注意通风良好,现场必须有人看守,使用完后要先关钢瓶后关灶,检查无泄漏后才能离开现场。2.

  答:在家中可以使用肥皂泡沫水对钢瓶开关、阀门、胶管和灶具连接处进行涂抹检查,方便快捷,发现有漏气时必须第一时间关闭钢瓶角阀开关。

  答:液化石油气在使用时必须直立使用,不准将钢瓶放倒、倒立使用,因为液化气是以液态形式存放在钢瓶内,如果将钢瓶放倒或倒立使用时液化气会从钢瓶角阀、减压阀、连接软管接头位置以液态方式泄漏的可能性,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6.液化石油气钢瓶可以用热水加热使用吗?答: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用热水加热瓶身用气,因为瓶体内液化气温度每升高10℃时,瓶体内液化气压力增加10—20个大气压力,只要温度上升100℃左右,就可能使瓶屈服变形而爆炸。

  答:发现邻居家里有燃气泄漏的味道时到空旷处打电话给燃气企业上门处置,并做好现场警戒工作。8.用户可以使用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吗?

  答:根据《云南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服务评价标准》规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居民用户的燃气使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餐饮及工业用户的燃气存放和使用场所半年至少进行

  次入户安全检查,对于送气上门服务的每次都应进行检查,并为用户提供正确使用燃气的指导。12.

  48小时内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达到整改要求的,恢复供气。13.气瓶运输应符合哪些规定?

  (2)当发现燃气泄漏时,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开窗通风,切断气源,消除火种,严禁在现场拨打电线)在确认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

  (4)事故隐患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的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答:液化石油钢瓶发生泄漏、燃烧时应的处理方法有:(1)处理角阀阀杆泄漏,应立即关闭角阀,送交钢瓶充装单位或钢瓶检测单位处理,严禁私自更换角阀。

  (2)处理角阀阀芯泄漏,应加堵头,制止泄漏后送交钢瓶充装单位或钢瓶检测单位处理。

  )若已发生燃烧,应马上扑救,待熄火后对钢瓶降温,之后按以上3项的程序进行处置。

  (1)用肥皂水或洗洁精水涂于胶管以及管道接口处,如果发现接口处有泡沫吹起就能判定漏气位置。

  答:用户和其他单位不得自行处置报废钢瓶,报废钢瓶必须由具有资质的气瓶检验单位压扁或解体处置,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答:对于瓶阀无法打开的气瓶严禁在检查现场修理瓶阀,应转交给气瓶定期检验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非专业技术人员和用户不得私自进行处置。6.燃气泄漏事故现场如何灭火?

  (3)关闭阀门。火熄灭前不要关闭阀门,着火时直接关闭阀门可能会引起回流,引起爆炸。

  )如果火势严重无法控制,不要试图扑灭大火,应立即撤离现场,疏散周边人群,等待消防人员救援,切勿返回火场。六、法律法规

  答:瓶装燃气充装单位不得充装其他单位的产权钢瓶。《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瓶装燃气经营者擅自为非自有产权气瓶充装燃气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瓶装燃气经营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产权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答:瓶装燃气经营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产权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瓶装燃气经营者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4.瓶装燃气供应站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答:由取得本区域内经营许可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符合燃气发展规划;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5.个人可以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吗?答:个人不得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如果出现违规安装的行为的将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答:根据《云南省城镇燃气经营客户服务评价标准》规定,瓶装燃气送气服务时,应当每次都进行安全检查,并为用户更好的提供正确使用燃气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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